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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控股收购中新地产45%股权项目公告
来源: | 作者:law-1000287 | 发布时间: 1710天前 | 1050 次浏览 | 分享到:
以现金向地产大股东有条件收购5亿股旧股,同时认购约6.84亿股新股,旧股收购价与新股认购价均为每股2.32港元,总代价约27.46亿港元。交易完成后,控股将拥有地产扩大股本后约45%股权,成为单一较大股东。
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提供了***的法律服务,包括对项目公司和标的物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方案的论证、交易文件的起草、修改和谈判以及协助完成交割等一系列工作。本项目历时半年多,团队在此过程中所展现的勤勉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

本项目的牵头合伙人为张律师,主办人为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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